德宏州质监局多项措施做好特种设备行政审批下放工作
作者: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促进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增强全州经济发展动力,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做好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效果明显。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下放部分州级行政审批事项和取消调整一批州级行政职权的决定》,德宏州质监局涉及1项行政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1项其他行政职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施工前书面告知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需要下放权。为做好下放工作,确保相关审批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州质监局采取了多项措施。
一是成立由州局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强化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二是同意为各县市局增加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的组织单元账户,开通使用登记和开工告知办理权限。三是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由各县市局指派业务人员到州质监局学习相关业务,掌握相关知识,确保能在实际工作中履行上述两项行政职权。四是在实际工作中,随时为各县市局提供咨询服务,对具体的业务工作提供指导帮助。五是多方式组织监督抽查。一方面在综合监管系统上抽查各单位的业务办理情况;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局进行实地监督抽查业务办理、档案管理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再一方面是对督查中要求限期整改的问题进行再跟踪、再督查。
通过上述措施,各县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已经能够较好地开展相关业务。从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以来,各县市共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159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79项。
发布人: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6-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