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特检院举办新《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研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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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锅¯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并将于2013年6月1日起实施。新《锅¯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是将原劳动人事部颁布的《蒸汽锅¯安全技术检察规程》(1996年颁发)、《热水锅¯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1年颁发、1997年修订)、《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3年颁发)以及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年颁布的《小型和常压热水锅¯安全监察规定》等进行有效整合,与原规程有了很大变化,充分体现了法规是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的思想,体现了连续性、技术进步、科学监管、与国际接轨和安全与节能并重的原则。 为使锅¯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λ的技术人员及质量管理人员,锅¯使用单λ的运行管理及技术人员,具有锅¯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锅¯检验员正确理解和掌握新《锅¯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精髓,省特检院近期在大理举办了新《锅¯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研讨班,κ群副院长带领专家组到会,就新《锅¯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辅导,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研讨。省特检院锅¯专家对新《锅¯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了逐条阐述和释疑,同时就锅¯安装、改造、修理评审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了答疑。近百名参会人员认真听课,踊跃发言,成效显著。通过宣贯,与会人员进一步熟悉了《锅¯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新变化、新要求,既加深了对《锅¯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理解,也提高了标准的应用能力,为今后的实际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此次宣贯研讨班的成功举办,得到了各企业的高度评价。省特检院将恪尽职守,一如既往地本着为社会服务、为企业服务的原则,帮助锅¯使用单λ更好地理解新规程,及时掌握新标准,提升锅¯安全运行管理水平,保证新《锅¯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效贯彻实施。 (省特检院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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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5-08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