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质监局通报全州气瓶充装单位监督检查结果
作者:李彬
大理州质监局通报全州气瓶充装单位监督检查结果
按照年度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大理州质监局依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对全州19户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了年度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从监督检查情况看,19户气瓶充装单位18户合格、1户不合格,合格率为94.7%;发现隐患78项,均已责令充装单位限期进行整改,由当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整改落实。检查组现场向充装单位相关人员宣贯《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安全技术规范重要条款规定,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充装单位存在的生产和管理问题提出意见建议171条。
大理州质监局对日常管理规范,认真执行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祥云禾众兴气体工贸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表扬;对日常管理混乱,未认真落实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中国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大理油气销售公司、漾濞县艾拉河矿电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大理州质监局要求各县市局要将此通报转发至辖区内气瓶充装单位,并采取约谈方式,督促其针对通报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严格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企业举一反三,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加强对《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6-2014)等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学习,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相同的问题再出现。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充装行为,必须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严肃处理。
(特设处)
发布人:李彬
发布时间:2016-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