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就中缅油气输送管道的安装监督检验以及使用登记等问题,约谈中石油西南管道德宏分公司负责人。州质监局局长李维新、分管副局长卢振伟、州安委办解辉以及芒市、瑞丽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参加了约谈。
开展此次约谈,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从开始建设中缅油气管道以来,德宏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高度重视,开展了大量事前宣传、事中检查和事后督查等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尤其是西南管道德宏公司有关压力容器等站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得到了有效的落实。但是在压力管道油气管道方面,一直没有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法》进行管理。从施工前告知开始,到安装监督检验、使用登记、投入运营等,没有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对排查出的隐患不予整改。
在约谈会上,李维新局长分析了当前安全形势,强调了做好油气输送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总结回顾了五年来德宏州质监系统针对中缅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督情况,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要强化检验检测力度,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时按质开展相关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三是要强化上下协调,充分履行德宏这一段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上下协调,促进或推动整条线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
卢振伟副局长详细通报了德宏州质监系统自2012年以来,针对中缅油气管道开展的安全监察工作和企业的相关回复。并组织学习了《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国家、省有关压力管道的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以及文件精神。同时,要求西南管道德宏分公司立即制定检验计划和申报定期检验(全面检验),并于2016年12月26日前将计划和申报情况书面报德宏州质监局,同时抄报芒市市场监管局和瑞丽市市场监管局。
公司负责人对通报情况表示赞同,公司从2014年开始着手做着各种努力,近期已经完成了辖区内的管道内检。公司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近期质检总局、国资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发的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管理,确保所有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