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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8年上半年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18年上半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止6月底,全省特种设备总量达242976台(含停用特种设备)。其中,锅炉26264台,压力容器66833台,电梯98930台,起重机械38035台,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11508台,大型游乐设施1375台,客运索道31条,压力管道7112千米,气瓶205万只。

    (二)特种设备生产和作业人员情况

截止2018年6月底,全省持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气体充装)单位1193 张,其中,设计单位44张,制造单位85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479张,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473张。上半年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新发证24张,换证68张。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情况

截止2018年6月底,全省共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159个,其中省级1个,州市级17个,县级141个,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取证人员共计8963人。

截止2018年6月底,全省共有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16个,行业检验机构3家,企业自检机构3个。无损检测机构4家,气瓶检验机构106家,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5家。

今年上半年以来,全省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共出动专项及日常监督检查人员13906人次,发现各类特种设备隐患2470条,检查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公园等重点场所使用单位1713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指令书》929份,督促整改安全隐患2383条,整改率95%立案查处120起,封停特种设备55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52966台特种设备开展检验,其中对设备及部件的制造过程进行监督检验387台,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6676台,实检数量45903台,定检率84.55%。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在检验中发现的3台移装锅炉涉嫌伪造设备铭牌、特种设备过户(移装)证明等资料的有关情况,已报送当地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处理;撤销安宁博泰液化气站气瓶充装许可证。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1起,无人员伤亡,发生相关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17年同期相比,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减少1起,降幅50%,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减少2人,2018年上半年特种设备万台事故死亡率为0。特种设备事故起数,伤亡人数较2017年同期均下降,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事故特点

发生的一起电梯事故,发生在使用环节,为困人事故。发生的一起相关事故为起重机械事故,发生在使用环节,为剪切(挤压)事故。

(三)事故原因

电梯事故:使用单位管理责任不落实,停电后对其在用电梯未做安全检查;电梯发生困人后,应急救援处置不当。

起重机械相关事故:违章作业和操作不当。

(四)风险分析

通过全省各州市的工作开展和事故发生情况来看,当前特种设备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机电类特种设备风险较大。今年发生的事故和相关事故均为机电类特种设备。近年来,全省机电类设备呈现总量增长较快、老旧设备数量逐渐增多、流动性强、安装使用地点偏僻、维保服务质量难以保证等特点,带来事故发生概率增加,监管压力增大等问题;涉旅特种设备随着汛期、暑期和旅游旺季的到来,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观光车、电梯使用频率增加、环境条件发生新变化,由于风险排查不到位和整改不及时,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不容忽视。

2.事故多发生在使用环节,事故发生单位以中小型企业为主。旅游场所、物流仓储、路网建设、物业管理等行业特种设备事故风险较为集中,企业操作人员、工程施工人员、安装维保人员等特种设备作业相关人员风险较高,违章操作时有发生。

3.窗体顶端

3.我省个别地方发现旧锅炉安装现象。随着国家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一些淘汰的燃煤锅炉出现向我省不发达的地区转移的现象,如发现辖区内旧锅炉移装数量日趋增多。由于旧锅炉来源复杂,部份锅炉资料不全或存在造假等因素,导致了移装旧锅炉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隐患。

4.事故原因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发生。体现在生产使用单位未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投入、人员配备、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无证上岗及对特种设备作业现场风险辨识能力差,对发现的问题存在侥幸心理,处置不及时、不到位,应急措施缺失等问题。

5.基层特种设备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人员对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有关标准的熟悉和掌握运用的能力不足,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与惩治的力度不够。

三、2018年上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开展特种设备质量提升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代省政府起草的《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已进行两轮征求意见。综合运用信息化、物联网手段提升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推进特种设备综合业务应用系统完善和推广应用,启动应用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追溯平台,探索建立了质量追溯体系。各州市配合环保、工信等部门开展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开展锅炉能效普查工作,促进全省锅炉节能环保质量水平提升。

(二)加强特种设备风险防控

开展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全省检查特种设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使用单位2163家,检查特种设备3504台,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56份,发现并整改隐患516条。开展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执法、起重机械事故防范、公用燃气管道安全监察、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排查大整治、旅游场所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十看十查”、“安全生产月”等行动。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省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行动期间,省局对西双版纳、普洱、大理、丽江等州市开展了专项督查。6月12日至6月28日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各级监察机构共出动检查人员2361人次,检查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公园等重点场所使用单位574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92条,督促整改安全隐患182条,整改率达72.29%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经过充分征求意见出台《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昆明、昭通、丽江等9个州市通过政府发文发布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将应急预案纳入政府应急体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全州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州组成三个督察组对特种设备等工作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要节假日、全国“两会”、第五届“南博会”等时段特种设备保障服务工作,重要时段期间,全省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及重大影响事件。

(三)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创新

进一步转变部门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委托下放州、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类23项行政许可事项(含子项)并向社会予以公告。推进电梯安全监管信息化运用能力,昆明市完成电梯应急救援管理平台建设和首批5000台电梯接入应急救援管理平台,昆明市出台特种设备安全数字化监管指导意见,启动了气瓶电子标签管理。

(四)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基础建设

加快电梯立法进程工作,召开了《云南省电梯安全条例》立法推进工作会议,继续推进电梯、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和电梯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清理云南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4月份组织举办了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培训及研讨会,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提升监管效率。

四、2018年下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下步工作重点

(一)继续推动全年重点工作的完成。协调加快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发布和实施;完成省局对州市局、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积极配合做好锅炉节能环保和电梯立法相关工作。

(二)加强事故防范,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以特种设备事故防控为基础,加强对各重点行业领域的特种设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结合全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实际,继续加强对 旅游场所、长输油气管道、压力容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行业领域和重点区域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监督指导,提高效率。有针对性的指导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清理完善动态监管平台数据,分析研判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通过系统数据的分析,建立分专业、分层次、分地域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组织培训、筛选、考核检查技术专家,完善专家名录库建设、更新,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覆盖率,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加强协作,齐抓共管。进一步树立“多元共治”综合治理的系统安全理念,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我省长输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工作,完善长输油气管道监管机制;强化危化品企业、涉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依法检验、作业人员宣教培训和持证上岗、应急救援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

(五)做好重要节假日安全保障和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加强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安全保障,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应急值班制度,做好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防范。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