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超期未检或未按法律规定申报检验的特种设备的工作情况
作者:昭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使用单位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消除特种设备的不安全隐患,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我局认真开展对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的清理工作,通过对《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监管系统》实时数据分类统计,截至2016年7月31日,全市超期未检或未按法律规定申报检验的特种设备涉及11个县、区共计645台。
为强化各级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保障清查力度,我局将统计情况和工作计划向市安委办汇报,市安委办高度重视,以督办形式及时向其中10个县、区下发《昭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督办通知》,确定整改责任人为各县、区人民政府县、区长,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认真组织整改,督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的有效监管,指导督促各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按照待清查特种设备数量多少计划分三个批次在9月底、10月底、11月底全面完成清查工作。
届时,全市超期未检或未按法律规定申报检验的特种设备将进一步得到清理,《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监管系统》数据将得到科学、及时更新。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特种设备高压态势,也将进一步加强全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视程度,将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和排查整治,推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水平。(供稿:特监科 全锐)
发布人:昭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6-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