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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质监局三项措施推进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权限下放工作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和省政府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省质监局的有关规定,怒江州质监局积极响应,及时下放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和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权限,推动质监系统职能转变。 

一是精心研究,认真部署。组织召开了由州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及县局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对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和注册登记下放工作可能涉及到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存在的困难进行了梳理,并督促相关人员要切实提高对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和注册登记权限下放工作的认识,认真做好事权下放和下放后的接盘工作

二是紧密配合,积极培训。州局派出业务骨干分批到县局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切实加强对县局的培训,对下放的特种设备行业许可项目如何备案、如何监督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县局指派了专人学习相关业务流程,州县工作人员紧密配合,确保了下放工作联动和衔接

     三是广泛告知,做好答疑。及时通过QQ,电话等方式将权限下放通知向行政相对人进行广泛告知,并就行政相对人关心的下放后的工作流程,工作人员,办理时限等相关问题进行认真细致的解答。

  下一步,怒江州质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县局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行政许可权限实现无缝衔接,督促各县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完善服务体系,加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以职能转变的新成效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