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特检院开展新电梯使用标志更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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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自2013年5月1日起,将开始展开昆明地区新《电梯使用标志》的更换工作,该项工作实施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求在2014年5月1日前更换完毕,原标志停止使用,在此之前已核发且δ到定期检验日期的原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仍然有效。 新标志中增加了“登记机关”、“使用管理责任单λ”、“制造单λ”、“应急救援电话”等项目,是国家质检总局转变监督检验模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是检验模式从“监管设备为主”向“监督企业为主”的转变,是检验内容从“技术把关”向“技术监督”的转变。目的在于:一是特种设备的安全应该是企业把好关;二是电梯设备的安全主要是依靠企业的日常维保和检查来保障,是在企业全面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三是检验结果从“安全保障”向“符合性评价”的转变。目前实施的电梯安全检验,对被检测的电梯整体而言,可以确保电梯事故率极大的降低,但不可能杜绝电梯事故。 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电梯安全检验开展以来,电梯事故呈逐年下降趋势,全国的电梯事故率由2002年的万分之1.56逐渐下降到近年的万分之0.33。省特检院的电梯监督检验是维持昆明地区电梯事故率保持在较低水平的根本保证。 (省特检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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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5-08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