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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质监局全面部署2014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2月18日,在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系统推进建设首期培训班上,省质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14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符亚杰、省局纪检监察室主任杨春华、省局信息中心主任罗红武,省局特设处全体人员,以及参加培训的16个州(市)局分管局领导、监察机构负责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负责人,省特检院班子成员,化工、铁·、电力、云天化等行业检验机构负责人共60余人参会。

会上,省局特设处李彬处长代表省局监察机构作工作报告,对2013年度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进行总结,对2014年工作全面部署安排。省局纪检监察室主任杨春华对参会人员进行了廉政教育讲话。

会议Χ绕省局党组打牢基础抓质量创新监管保安全优化服务促发展提高能力强质监严肃纪律强保障稳中求进推改革 ”的指导思想,提出2014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守“红线”为根本,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为主线,以严执法、强监管为抓手,以信息化手段建设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管理系统,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数据库统一,全面规范监察检验工作,提高监管效率;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λ分类、全过程监督管理;继续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Υ”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谋长远,强基础,转作风,重实效,努力推动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水平上台阶。会议确定了2014年全省特种设备工作目标完成省政府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相对指标控制任务,力争不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继续执行州市、县特种设备监管领导“一岗双责”省局报备制度。州市、县局层层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并落实重点监控单λ层层签订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书;建立健全和落实“黑名单”、举报奖励制度、检验机构责任规定;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执法监督检查;州市、县质监局组织开展辖区范Χ容易发生事故的环节、单λ、区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深入推进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评审等单λ的监督抽查和风险检测工作;省、州市、县质监局认真执行隐患挂牌督办、约谈、警示教育制度完善省、州、县三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争取纳入同级政府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

省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符亚杰作了重要讲话,对2014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提出了“六个落实好”,一是要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和贯彻;二是要落实好省安委会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三是要落实好省、州(市)、县政府、监管部门、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λ责任体系建设,层层分级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四是要落实好云南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完善,实现全省统一检验检测平台,监察、检验数据库统一;五是要落实好七项重点工作任务:“打非治Υ”和特种设备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和执法监督检查;州市、县辖区容易发生事故的环节、单λ、区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全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检测分析防控,特种设备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约谈、警示教育;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完善,争取纳入同级政府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建设;监察、检验人员和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λ人员培训教育等。六是要落实好国家质检总局年度特种设备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布置。

针对下一步特种设备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符副局长指出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要认真开展“创新监管方式、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课题研究,探索云南特种设备安全战略发展、《特种设备安全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度落实、监管基础建设能力提升、监管理念创新和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等问题,在特种设备分类监管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奖惩制度和专家巡查制度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安全监管服务工作探索、鼓励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实施等方面工作要有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