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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督查组对红河州油气长输管道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10月13日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由组长刘夏带队一行5人红河州油气长输管道施工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督查。

    督查组此行主要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察组对我省安全生产督查反馈意见,重点对油气长输管道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督查中一是实地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蒙自油库进行了检查,查看相关长输管道使用运行情况,并对其在用的收发球筒及过滤器等装置进行了查看。二是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蒙自输油管理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全省新建设的油气长输管道进行了详细了解。

    经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新修建从广西百色到云南昆明的长输管道,于2013年4月开工建设,2016年6月建成投入运行,途径我省文山、红河、玉溪及昆明四个州市,该管道于我省境内全长690余千米。其中在红河州境内长度为169千米,途经蒙自、个旧、开远、建水、石屏五个县市,管道设计压力9.5兆帕,供给量700万吨。建设单位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施工单位为中石化江苏油建工程有限公司及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相关管道正在开展内检工作,但却未能提供该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报告,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查组要求相关建设单位一要及时落实压力管道安装监检情况,限期开展并提交相关安装监检报告;二要积极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制度建设,进一步排查自身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下一步,红河州质监局一是将针对省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做好隐患督促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督促引导企业开展在用长输管道的安装监检工作,确保相关设备使用安全;二是继续对全州辖区内油气管道使用单位进行检查,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全面强化我州油气管道安全使用,保障全州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