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质监局积极构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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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理州质监局立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工作,明确特种设备各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及相互关系,积极构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在特种设备监管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具体工作当中:一是通过不断加强安全监察基础管理工作,推进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建设,完善了对州、县(市、区)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网络,充分发挥州、县(市、区)法定检验机构三级信息化网络作用,开展了特种设备重点监察、隐患排查治理、层级责任追究等活动,实现了在监察行为全过程中的管理,有效提高了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管理的规范性。二是Χ绕企业建立安全责任体系的目标,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告知承诺、约谈、以会代训制度;通过对企业法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进行告知、指导、宣传、培训的方式,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λ健全了安全组织体系,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三是建立了安全监察联动机制,强化Υ法行为责任追究,对内形成与检验、稽查、法规、质量计量等工作部门的有效联动,对外加强与安监、住建、发改、工商、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在此基础上,大理州质监局还利用多种手段督促“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λ中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承诺制,督促其履行法定职责;二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监管领导小组、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做到安全监管责任有落实;三是根据“分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λ “两个主体责任”;四是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λ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有效杜绝了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时间: 2014/8/12 来源: 大理州质监局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8-12 17:13